2017浙江嘉善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3人】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9月19日9:00-9月21日17:00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7年9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户口不限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29日17时前至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报考专设残疾人招聘岗位的人员,免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6.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7.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4126195。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可在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bk.jxkp.com)查询。
监督电话:0573—84126190。
原标题:2017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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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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