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选调职员公告【招2人】
根据工作需要,龙华区经济促进局现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管理岗九级职员2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管理岗九级职员2名。
(二)职员选调人员条件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的职员;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现任管理岗九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5.报名者原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或经费自给形式的,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三十三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
6.具备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商引资或企业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区政府网站、深圳考试院、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9月1-9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311室。联系人及电话:徐小姐,2333606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