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布拖县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3人】
四、考试
布拖县乡镇临床、护理、社区服务中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只进行笔试。
(一)笔试
岗位编码为001、002、003、004、007、008、009、010、032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医学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分类详见附表。
1.笔试科目及分值:
(1)岗位编码为001、002、003、004、007、008、009、010、032的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和《医学知识》。
《公共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医学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A、临床岗位为:《诊断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B、护理岗位为:《护理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2)其余岗位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可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9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公布成绩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申请查分。考生违纪、缺考一科或一科为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的(非年度考核)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6)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2009年在我县从事默沙东项目的临聘人员,临聘期限满且临聘期内年度均考核合格的加6分,服务期不满3年的不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报名期间,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卫计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加分处申请加分;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布拖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面试的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
(1)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大专及以上)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面向本县范围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A、布拖籍生源(含考生父母一方在布拖工作或退休的)的,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户籍已转入布拖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夫妻一方在布拖的,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