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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2人】

2、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分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特设岗位除外)。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采取评委当场亮分形式,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5)面试时间10分钟。

(6)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面试。

(7)面试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2位小数)。

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全部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3、体检

体检由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毕业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综合考察方式进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相关材料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三年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8、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名单,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县政府批准予以聘用;公示期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1、公示期满没有疑义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2、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兴隆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期间本人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和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群策群力,此次招聘工作稳步实施。

2、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兴隆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7年兴隆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录申报表.xls

2017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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