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石阡县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39人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6月委托贵州大学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依据订单生入学前与县政府和贵州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订单定向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订单定向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运栋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敖 华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
徐再高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董 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 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凌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冯浩昌 县政府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
向 波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鲁 明 县编委办主任
郜 芬 县财政局局长
王 磊 县卫计局局长
李宽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十六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政府办、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卫计局等单位抽人负责办公。
二、安置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按需申报、选岗进人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考试、优先选岗的原则。
三、基本情况
符合本次安置条件定向毕业生39人。其中:土木工程专业5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3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2人,生态学专业1人,农学专业3人,林学专业1人,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1人,金融学专业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人,工业工程专业3人,工程管理专业5人,动物医学专业4人,测绘工程专业4人,采矿工程专业1人。
四、安置方式
结合当前各乡镇产业发展需求,依据16乡镇提供的2017年岗位需求计划,对2017年7月毕业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的定向生全部安置到乡镇。采取统一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16乡镇岗位需求计划表附后)。
五、人员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定向生选岗情况,由所在乡镇按程序办理用编和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鉴证后生效)。
六、选派服务
根据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本次安置的39名定向毕业生中,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派20名定向生到国荣乡脱贫攻坚一线服务一年,未选派到国荣乡的19名定向生,由所在乡镇安排到本乡镇脱贫攻坚一线工作。服务期满,由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其工作去向。
七、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
(一)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5日15:00至17:00,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指导中心集中发放。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在石阡县政府三楼视频会议室。
(三)选岗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6日下午14:30至15:30,在石阡县政府三楼视频会议室选岗。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6日下午15:30直至结束,在石阡县政府三楼视频会议室候考。
(五)到岗服务。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县委统一安排,明确其定向生的具体服务去向,参与脱贫攻坚一线工作。
原标题:2017年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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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