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兴义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审查公告
根据《2017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查加分对象、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兴义户籍(兴义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时间及地点
1、审查加分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大楼二楼(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报考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兴义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加分审查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市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于2017年8月19日至22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不予补办。
(三)所有考生的加分情况,现场加分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端人社局专栏内(http://www.gzxy.gov.cn/site/xyrsj)网站上公示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原标题:2017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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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