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疗卫生:2014年简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4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文件精神以及简阳市编委下达的卫生系统2014年的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简阳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简阳市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244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简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限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执业资质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执业资质证、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执业资质证等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质证等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职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设置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18周岁以上”是指1996年5月28日以前出生(含 5 月28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其中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5月28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