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招70人】
七、待遇说明
1、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2、福利: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缴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八、办理入职须提供的材料
1、经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①高新人才被派遣人员入职登记表(附件4)
②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③毕业证及学位书:证书复印件 1 份、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④近期一寸正面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张:须着深色有领外衣,露两耳,符合二代身份证办理要求
⑤工资卡:本人本市建设银行银联标识卡复印件 1 份,将卡号在空白处抄写一遍,并签名
⑥住房公积金: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将公积金转入“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行厦门市岳阳支行公积金帐号:5150 0102 0500 0700 261
⑦社会保险:原个人缴费的应到区地税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再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退款手续;原单位缴费的应及时办理减退手续;已参保未办卡人员如需申办社会卡,须向业务人员特别说明;
⑧未就业毕业生(本市户口中专以上学历,非本市户口本科以上学历)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落户后须提供失业证)
⑨其它应提供的材料:A、本市员工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正面2寸免冠相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事务所办理);B、外来员工须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备案表。
⑩ 录用人员信息表(附件5)
2、以上材料未标明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复印件采用A4规格。
①-⑨项须于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前准备完毕。⑩项须于公示期满之日前发至邮箱
九、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已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届毕业生可持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本年度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5、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6、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7、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8、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9、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生集体户口。
10、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我院行政人事部及派遣单位共同做好拟录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1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
12、我院派遣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均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2-2137276。
13、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全部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医院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密切关注网站消息。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人才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行政人事部解释。
原标题: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派遣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5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派遣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人才派遣岗位招聘时间安排表
第一医院人才派遣岗位求职登记表
高新人才被派遣人员入职登记表
录用人员信息表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7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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