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清新)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公告(22名)
(六)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清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清新区人社局负责。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新区人社局网公示5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材料要求:
1、《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3、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4、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笔试时提交,最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5、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6、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报考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张。现场报名者即时提交,电子邮箱报名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三)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考生需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须真实可靠,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何时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所报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其他
选调人员从到清新区乡镇上班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清新区。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26200。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xls
清远市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