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蓬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4人】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 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 www.plrsj.cn)。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蓬莱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附件:2014年事蓬莱市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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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