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宁市招聘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由海宁市久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许村镇政府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工作人员2名(因岗位工作性质需要加班,适合男性;持有需业资格证书);
档案材料整理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许村镇人民大道2866号许村镇政府一楼1203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持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证书或证明;
3.资格证书,报考财务工作岗位的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应聘人员持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各类材料复印件请自备一式二份)。应聘者需提供近期一寸招聘一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联系电话:0573-87635602。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二)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海宁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财务工作岗位的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待遇根据许村镇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海宁久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及面试:根据应聘人数确定招录方式。应聘人数6人及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应聘人数6人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名(直接采取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许村镇政府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根据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久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派遣至海宁市许村镇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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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久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