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锦屏县广播电视台招聘采编播人员公告【招8人】
为加强锦屏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弥补我县广播电视台人力不足,经锦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锦府常议【2017】7号)批准,锦屏县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采编播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合同制采编播人员共8名。其中:播音员1名(女)、新闻记者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能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具备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采访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离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 年8月10日—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锦屏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部。
2、报名提供资料
(1)《锦屏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招聘合同制采编播工作人
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本人所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发表作品相关证明。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未完成报名,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锦屏县广播电视台合同采编播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锦屏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100分制)
(1)考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按报名登记表上考生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