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人】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7年8月18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人员于2017年8月23日14:00—8月26日0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事业科(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共两科。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
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