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公告【招5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gy.gov.cn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领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全程监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对遴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遴选人员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六、本公告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广元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0839—3269951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0839-3268317,3264633
原标题:关于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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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2.2017年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联系方式
4.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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