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平塘县招聘与县农业局签订单独招生定向分配合同毕业生公告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纪检监察局牵头指导,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小组由3名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为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考察政审人员在考察政审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第四条第(二)款不能报考情形之一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平塘金盆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县编委办结合乡镇编制情况和用人乡镇提出的用人岗位安排意见,报县编委会研究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行文安排到具体岗位,被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具体岗位安排,对不服从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必须与用人乡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时间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要求
如省州对本次招聘考试的报考对象出台新的政策,则连同本次招聘考试后聘用的人员,均按省州政策执行。本简章规定条款、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研究。
原标题:平塘县2017年面向1998-2001届与原平塘县农业局签订单独招生定向分配合同的贵州省中等农牧毕业生公开招聘简章
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