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伊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公告【招5人】
(四)面试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实操
1、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实操;
2、实操时间:另行通知;
3、地 点:另行通知;
4、实操内容:操作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气相色谱检测技术、液相色谱仪检测技术等内容;
5、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40%方式计算。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职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入职手续。新聘用的社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0999-4051260
本《简章》由伊宁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云斯琴
联系电话:0999-4050828 0999-4022832
原标题:伊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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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