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长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70人】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我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报名表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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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