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员公告【招24人】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岭南名郡”、全国文明城市——惠州,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区占地400多亩,总建筑面积136410平方米,总投资逾6亿元,各种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24名教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还未取消的2015届、2016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社会人员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或单位处分)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社会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7.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其中: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院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截止报名结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其他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条件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津贴和安家费等(详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
(三)经批准聘用的新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院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新招入职人员到校后,将择优重新聘用。由于现有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不承诺完全按新招入职人员已有技术职称聘任,即有可能根据现有技术岗位实行高职低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惠南大道69号办公楼311室,市内可以乘坐42路、41路、12路、k1、k2公共汽车到达)。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由本人用钢笔签名后,将其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其他证书证明(代码为WZY2017108的病理技术教师岗位需提交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有2年以上病理技术工作经验的证明;代码为WZY2017115的会计岗位需提交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的证明、会计从业资格上岗证)等复印件各1份及两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到学院人事处报名或将上述资料配送至学院人事处。《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每名报考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截止报名时间结束,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考试地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各环节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全日制博士学历可以申请免考笔试,待批准后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和面试等各环节占总分比例如下:
①报考教师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40%)和面试(占总分60%),其中:面试环节试讲占总分的40%,综合能力测试占总分20%。三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②报考辅导员、会计岗位者,需参加笔试(占总分60%)和面试(占总分40%)。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两项环节最低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