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长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考核招聘1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渝发改社〔2010〕6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长寿区201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与原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局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经市属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和培养锻炼、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长寿区201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2、与重庆市其他区县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经市属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和培养锻炼、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并在2017年7月10日前,经市卫生计生委、原定向区县卫生计生委和长寿区卫生计生委批准同意到长寿区就业的201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12名,具体单位详见附件《长寿区考核招聘201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8月7日上午9:00-12:00时。
2.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的各类表彰、奖励和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原订单定向其他区县现到长寿区就业的,还须提供市卫生计生委、原定向区县卫生计生委和长寿区卫生计生委批准同意的证明材料。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考核大学期间学业成绩
1.时间:8月7日下午2:00-5:00时。
2.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3.考核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组成考核组,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后予以确定。
4.成绩计算:根据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必修科目成绩(若人事档案中记载大学期间必修科目成绩有补考的,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作为计算依据),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必修科目总成绩÷必修科目数。
(三)考核大学期间表彰奖励
1.时间:8月7日下午2:00-5:00时。
2.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3.考核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组成考核组,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各类表彰、奖励和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后予以确定。
4.成绩计算:⑴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3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7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10分。
⑵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⑶论文发表类:在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10分;在有ISB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8分;在市区级内刊或高校内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6分。
上述三项内部,只计分,不实行累加;上述三项之间,可实行累加,但累加后的分不得超过10分。
(四)考核实习表现
1.时间:8月7日下午2:00-5:00时。
2.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
3.考核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组成考核组,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后予以确定。
4.成绩计算:实习考核成绩,以重庆医科大学《实习考核鉴定册》中毕业实习综合成绩为准。
(五)面试
1.时间:8月8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面试候考室报到。
2.地点: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