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招聘公告【招13人】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发布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陆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法学类专业考生在综合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人社局督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思明区劳动监察大队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思明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包干工资4.5万元/年(上述包干工资含社医保、公积金等费用,不含年终绩效奖),并按规定缴交社保等费用。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