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武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平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单位人员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编委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采取统一考试形式组织实施武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武平县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42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1年8月7日至1999年8月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④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见习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被单位辞退或擅自离职未满5年的人员;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⑦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⑧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7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2、招聘范围限在“本县”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7年8月7日前常住户口在武平县辖区内的;②籍贯或生源地属武平县辖区内的应往届毕业生;③武平县外生源在武平县内高校就读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④2017年8月7日前持有武平县居住证的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或“福建省”或“全国”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岗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