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营口招聘30人公告 公告【招20170728人】
2、资格复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按照资格复查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营口地区现行教材中抽取。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讲授时间为10分钟,其余学科讲授时限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试讲、回答问题、答辩分项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短期培训上岗。上岗后需要分批到市教育局直属的其他初中交流轮岗1-3年。正式聘用人员享受辽师大附中营口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