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丹徒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5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丹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公开招聘5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丹徒区卫生计生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 7月31日—2017年8月9日。上午9:20~11:20、下午3:00~17:30(节假日除外),在区卫计委办公室(地址:丹徒新区谷阳大道171号311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认证即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的查询结果,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初审后填写《丹徒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内各项信息。由区卫计委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由区卫计委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或复审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后同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2日内,区卫计委统一填写《丹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截止报名结束,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在生态丹徒(http://www.dantu.gov.cn)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其中09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计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生8:3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丹徒区卫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地点:丹徒区卫校(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3号)。
3、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