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99名】
四、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4年5月5日。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8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14年5月5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4年5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4年5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以及《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设定,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