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浙江台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91人】
7.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取得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的,由本人与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9.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书(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书(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2.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处(室)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8511069。
四、咨询和监督
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511092。
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监察室电话(监督电话):0576-88512668。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1.《201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