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我州环境监察支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确定体检的时间地点,招录单位派人负责完成。
报考县(市)、乡镇单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确定体检的时间地点,招录单位派人负责完成。
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全州体检工作须于2017年8月5日前完成。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应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录用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除规定的录用程序和标准外,招录机关不得随意增减录用程序和环节。招录工作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提醒事项
(一)提醒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公告、面试考生须知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只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cxrs.gov.cn)站上发布相关公告。
(三)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面试相关材料,其它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关于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信息与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四)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递补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楚雄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电话:
楚雄市 0878—6550126;双柏县 0878—7722565
牟定县 0878—5216099;南华县 0878—7225729
姚安县 0878—5711516;大姚县 0878—6212515
永仁县 0878—6712191;元谋县 0878—8216981
武定县 0878—8712572;禄丰县 0878—4127879
原标题:楚雄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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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