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安康市级党政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招35人】
为优化市级党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建立从基层选拔工作人员和面向社会选调紧缺人才机制,满足部分市级机关(单位)空编补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就2017年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调)职位
本次为市委老干部工作局等12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选调)35名公务员(工作人员)。详见《2017年安康市市级党政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其他部门(单位)遴选职位的报考范围
1.安康市各县区党政机关(单位)、镇(办)已进行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安康市生源,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3.配偶一方在安康市境内工作,一方属外市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4.父母一方户籍在安康各县(区),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单位)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人员)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根据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的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遴选(选调)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先锋网(http://www.akxfw.gov.cn)、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akrs.ankang.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1.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变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及遴选(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相应的证明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8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0号安康宾馆(市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0915—3288748(党群)0915—3214338(行政)
5.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遴选(选调)计划。因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选调)的职位,将于2017年7月29日在安康先锋网、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14:30-18:00。
6.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印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时间:8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0号安康宾馆(市政府对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