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昌县公开招聘人才公告【招2人】
5、考核。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6、公示。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的人才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计算。
四、纪律及相关要求
1、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联系方式:3608028
监督电话:7710136 7710960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