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官渡区人民政府吴井街道办事处招聘社会救助人员等岗位公告【招25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根据官渡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官渡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官民通〔2017〕81号)文件和官渡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官渡区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官社建办通〔2016〕17号)文件要求,为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经吴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吴井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名;专职民政事务员11名;社区工作人员8名;专业社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名;
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11名;
社区工作人员8名;
专业社会工作者5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户籍限官渡区、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四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社会救助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社会工作者及具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人员。
6.具备基本条件1-3项,且具有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的, 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具体要求
1.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区专职民政事务员
(1)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