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青河县史志办、民政局等单位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公告【招18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含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2017年史志办、民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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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河县史志办、民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2.《报名表》
3.《政审表》
青河县史志办 青河县民政局 青河县残联 青河县食药局
青河县工商联 青河县招商局 青河县团委 青河县总工会
青河县妇联 青河县档案局 青河县扶贫办 青河县农办
2017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