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富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时办公文秘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文秘岗位1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要先办理就业失业证,往届毕业生有失业登记证满1年以上),年龄在20至30岁,男女不限;
2、文秘及相近专业,有过文秘工作经历,经验丰富者优先。无工作经验者要有相关写作经历(如投稿、发表个人作品等)或适应能力强;
3、能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学历及专业均可考虑放宽;
4、身体健康;能听得懂本地方言的优先(工作需要根据录音录像整理相关史料)。
(二)素质要求
1、热爱文秘和党史工作,有较好的写作功底和撰写能力;
2、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掌握基本公文写作知识和现代化办公常识;
3、具较好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思想健康,作风正派;谦虚好学,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意识;
5、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具有较高的自我管理能力,作风正派;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意识;
6、有较高的政治大局意识,具备一定的党性修养;具有清晰、敏锐的思维,具有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三、职位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做好文秘工作;
2、协助单位抓好党史业务工作;
3、做好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聘用方式及合同期限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党史研究室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面商面谈合格后试用,试用期1个星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
聘用期限及方式:合同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如被聘者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由富宁县委党史研究室、县人社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方式与招聘人员签订《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聘用书》和《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3年,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