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洛宁县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招40人】
八、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的,经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派往指定岗位工作。
3、诚信劳务派遣公司与检察院等6个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并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4、被派遣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在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洛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其他
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洛宁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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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