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招聘公告【招3人】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每月3000元,缴纳五险。福利、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受聘后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46—7168660 石经理
原标题: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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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大学生创业园
2017年7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