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要求,要对2014年度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的时间地点
2014年3月28日、29日两天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14:00—17:00,地点为天津市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档案局院内)。
二、复审所需材料
(一)2014年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学生证、就业推荐书、报名登记表和招考简章中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四级证、成绩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含已毕业两年未就业人员)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页)、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和招考简章中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四级证、成绩单,单位开具盖章的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宝坻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28日进行复审,需同时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29242131 29238605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2014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