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事业单位:2014年安徽省淮南市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六、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2014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缺额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专业测试人数和实际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