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2人】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7月16日9:00-11:00。
(5)未按时在网上进行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7月19日-7月20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单位:区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单位代码:220,岗位代码:58-71),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5倍(含)的免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面试范围的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③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明确表示放弃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