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昆山市淀山湖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9人】
五、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用与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录用人员按照淀山湖镇新录用人员考核期待遇规定执行,一年考核合格后,按淀山湖镇编外定岗人员待遇享受相应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486278。
九、本公告由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录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7天,接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本公告由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7481309、0512-57482302。
原标题:昆山市淀山湖镇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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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