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4年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1人】
十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各岗位体检的考生。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布置,各聘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聘用单位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招聘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及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备案。各聘用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5年《乌当区新进人员最低工作期限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乌当区新进人员最低工作期限协议》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同意聘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和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