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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四川自贡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人】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六、关于地域性紧缺岗位招聘

市中医医院急诊医生岗位(岗位代码:105012);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岗位(岗位代码:106012)、儿科岗位(岗位代码:106022)、急诊科岗位(岗位代码:106032);市第四人民医院儿科岗位(岗位代码:107012)、妇产科岗位(岗位代码:107022)、病理科岗位(岗位代码:107032);市中心血站临床(综合)岗位(岗位代码:108012);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统计岗位(岗位代码:109013);市光大医院医生岗位(岗位代码:110012)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在本次公招中,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该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且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中的检验检测操作(技能操作)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九、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自贡市招考主管机关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廉政教育中心(联系人:张桐苓,联系电话:0813—2200054、13795556668)

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联系人:罗华,联系电话:0813—2309549)

市职业培训学院(联系人:钟科玉,联系电话:0813-2611467、15881323931)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毛建波,联系电话:0813—2106645)

市中医医院(联系人:蒲永茂,联系电话:0813-5110952)

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张东庭,联系电话:0813-3302254)

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人:王娜,联系电话:0813-2301145)

市中心血站(联系人:林冬,联系电话:0813-8205333)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联系人:白青松,联系电话:0813-5508051)

市光大医院(联系人:唐利,联系电话:13990088088)

市人力资源社会局 0813-2309563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0813—2209350

原标题:关于2017年6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自贡市2017年6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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