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和平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招2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35号(和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
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电子版1寸照片1张(背景颜色不限)以及其他对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人员需本人自行前来,不得由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和本简章要求的,由和平区人才中心以“微信公告”的形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关注“和平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和平人才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