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招8人】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招聘岗位成绩的60%。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等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