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云南文山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招200人】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7〕3号)要求,经州项目办积极争取,今年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现将我州新招募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岗位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服务,具备条件的县(市)每个乡镇至少安排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招募名额
文山州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延期和新招名额为200名,其中:延期125名(不重新招募),新招募75名。新招募岗位在各县(市)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州项目办(团州委)综合分配各县(市)招募名额如下:文山市15名、砚山县1名、西畴县3名、麻栗坡县11名、马关县15名、丘北县8名、广南县11名、富宁县11名。
四、招募条件
(一)文山州内户籍,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名单》所列)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在文山州大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参加招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五)有志愿服务经历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五、服务期限
2017—2018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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