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公告【招2人】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1.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
(1)笔试人员及公告。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笔试过程中有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3.成绩合成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
六、考察与试用
1.差额考察。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巡察办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巡察办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2.试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及职位要求,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有财务、法律、审计、纪律审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巡察办从考察对象中研究确定2名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一个月。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巡察办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及职位分配方案将在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巡察办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巡察办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干局四楼402)
联系电话:23677820
原标题: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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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醴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