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本人基本信息、上学起止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是否毕业等)。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是否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是否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录用(聘用)起始时间;证明须相关负责人签字),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毕业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于何处)。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请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考生往返路途准备资格复审材料,确保安全,建议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将需提交的材料准备齐全。
2.考生须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告。
联系电话:0349-2288388
原标题:2017年度朔州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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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3: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4: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除朔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2017年朔州市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