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吕梁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带相片)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件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5.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机构)。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6)。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具体请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办理)。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到指定窗口拍摄本人1寸照片(用于面试通知书等);
5.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
联系电话:吕梁市人社局0358-8225448
原标题:2017年吕梁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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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非公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5:各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附件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7:资格复审温馨提示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