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招5人】
(六)体检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残疾人体检项目不包括肢体、听力、视力项目)。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区人社局、民政局门户网站、镇、街道辖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八)试用期
镇(街道)对拟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九)签订聘用协议
试用期满后,由区、镇(街道)两级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专职委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五、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另行确定。
六、组织领导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523-89690159
野徐镇 0523-86136668
寺巷街道 0523-86812685
明珠街道 0523-86845078
凤凰街道 0523-86866350
沿江街道 0523-86970667
原标题: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简章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2017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