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8人】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23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23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http://www.zhixin-exam.com/lyll/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在2017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7日下午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
9、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所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①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②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龙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洛龙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洛龙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从洛龙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龙区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