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兴化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兴化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兴化市监察局)
指定网站:
兴化市政府网:/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xinghua.gov.cn/col/col8143/index.html
原标题:2017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岗位计划表.xls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
- 2024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梅江区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 2024河北沧州市泊头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 2024年河北沧州任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 2024年甘肃酒泉金塔县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公告
- 2024河南省周口市事业单位招聘联考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公示
- 202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 2024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商洛镇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对象公告
- 2024广东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