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独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26人】
3、2017年8月25日下午2:30;
4、2017年9月29日下午2:30。
面试(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用人单位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对进入资格复审的2017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独山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发布。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人才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
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简章第五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点“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须将个人档案配送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配送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县人才引进办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