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精河县三支一扶考试计划招募公告【招20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就业惠民”工程,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机制,根据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7〕29号)文件要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7年我县继续开展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水利、扶贫和就业和社会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募计划
2017年全县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20名。服务岗位主要为乡镇及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就业和社会基层一线岗位。查阅及下载地址: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
(二)招募对象
博州精河县户籍或生源的择业期内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1日—7月15日。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站(http://www.xjggjy.com/)查阅《报名流程》。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提供以下资料:
㈠自行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2份;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㈢报到证复印件1份;㈣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㈤一寸免冠近期红底照片3张。并在7月10日-16日期间到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书(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08室)。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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